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壽光美倫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特委托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承擔該公司“10萬噸/年造紙助劑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現報告書已初步完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要求,發布第二次公示信息,現公告如下:
㈠、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10萬噸/年造紙助劑技術改造項目
建設單位:壽光美倫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改擴建
建設地點:位于山東省壽光市規劃的晨鳴項目區南部,具體位置為文昌路以東,銅版紙項目以西,北鄰海關直通場站,南面與晨鳴集團新聞紙廠相鄰。
建設內容:10萬噸/年造紙助劑技術改造項目選址位于山東省壽光市規劃的晨鳴項目區預留用地內,項目總投資30452萬元,占地面積35畝,勞動定員66人,年生產300天,建設期1年。
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中鼓勵類項目,符合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
項目主要產品為涂布粘合劑、紙板層間增強劑、濕部添加增強劑、表面施膠劑。主要建設生產車間、包裝車間等生產構筑物,建設罐區、辦公樓等公用輔助設施,建設污水處理站等環保設施。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干燥尾氣,包裝尾氣,各部分尾氣主要成分均為顆粒物粉塵,其中涂布粘合劑生產干燥尾氣經五級旋風除塵器除塵后經車間由一根內徑0.5m高20m煙囪排放,包裝尾氣經二級旋風除塵器除塵后經車間由一根內徑0.4m高20m煙囪排放;濕部添加增強劑干法生產包裝尾氣經二級旋風器除塵后經車間由一根內徑0.4m高20m煙囪排放。
擬建項目有組織粉塵廢氣排放均能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DB37/1996-2001)表2新建企業大氣顆粒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其他工業塵源30mg/m3標準要求。生產過程中收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全部返回生產過程,達到廢物再利用、節能減排的作用,在經濟和環保角度也是可行的。
廢水主要為生產沖洗廢水和生活污水,循環排污水,項目廢水經統一收集后進新建污水處理站經預酸化+UMAR厭氧處理工藝處理后進晨鳴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壽光污水處理廠;固體廢物主要為化工原料包裝、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站污泥,化工原料包裝袋由供貨生產廠家負責回收處理,進行新的加工,實現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運走統一處理,水處理污泥外售作為其他企業厭氧啟動用。生產設備安裝在廠房內,采取降噪措施。采取的環保措施可使廢氣、廢水、噪聲達標排放,固體廢物有效處置,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本項目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城市總體規劃。
2、生產廢水、循環排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先經新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進晨鳴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排入壽光城市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3、項目所產生的各種廢氣通過相應的廢氣處理設施后排放,外排污染物濃度均可達到《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DB37/1996-2001)表2新建企業大氣顆粒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4、對主要噪聲源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不會產生噪聲擾民現象。
5、固體廢物全部得到妥善處理。
6、項目貫徹了清潔生產的思路,各種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得當,環境保護設施的投資具體、合理,具有實施上的可操作性。
㈢、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由于本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可能對周圍居民產生影響。因此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在建設和未來運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氣、廢水以及噪聲和廢物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㈣、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和起止時間
在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意見。我們將給予及時的答復。
建設單位:壽光美倫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壽光市晨鳴工業園
聯系人:徐慶國
聯系電話:13854490666
評價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
地址:濟南市歷山路50號,250013
聯系人:李艷梅
聯系電話:0531-85870085
e-Mail:
hkylym@126.com
發布單位:壽光美倫紙業有限責任公司
2013年12月13日